1、招標編號:FJGC-G-2015-143
批復號:[2015]鼓樓財購計(092號)
2、項目名稱: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防汛應急搶險設備采購項目
3、招標內容及要求:
4、高限價:本項目采購人預算價107.7萬元為高限價。
5、投標人的資格標準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供貨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
5.2投標人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的相關材料;
5.3投標人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
5.4投標人須提供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5投標人須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6投標人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7根據閩檢發〔2014〕7號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正本中應提供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5.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釋義:(1)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2)財務狀況報告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告中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提供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3)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一段時間內繳納稅收的憑據;或者提供依法免稅的相應證明文件。(4)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一段時間內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憑據中須體現投標人代表姓名);或者提供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證明文件。(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是指提供相關設備的購置發票以及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或用工合同。(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是指提交“參與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
注:投標人須提交以上資質證明文件:(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3)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5)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6)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7)法定代表人及投標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詳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投標人必須提交以上證明文件,所有證明文件應是新(有效)、清晰,加蓋投標人公章,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原件備查。
6、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地點
6.1購買時間: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時間,下同)。未在規定時間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將失去投標資格。
6.2購買地點: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
7、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紙質文本售價50元人民幣,電子版可到發布公告的媒介下載,如需郵寄請另加郵寄費50元,售后不退。
8、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文件應于2015年11月19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開標大廳,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并將其原封不動地退回投標人。
9、開標時間、地點
9.1開標時間:2015年11月19日9:00;
9.2開標地點: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開標大廳。
10、政府采購政策
10.1財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10.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11.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
11.2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11.3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當配合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12、質疑與投訴
12.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1)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3)對中標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12.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供應商質疑、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13、發布公告的媒介
有關本次招標的相關信息(包括招標文件若有修改)都將在福建省財政廳指定的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相關網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購網(http://cz.fjzfcg.gov.cn)
鼓樓區政府采購網(http://fzgl.fjzfcg.gov.cn)
14、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津泰路94號
聯系人姓名:陳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511424
15、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廈24層
郵編:350001
電話:0591-83312109、83312509
傳真:0591-83393305
聯系人:徐一彬
電子信箱:83393301@163.com
16、投標保證金繳交銀行帳號:
開戶名: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福州市廣達支行營業廳
帳號:35001870007052517035
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